(记者 胡虹羽 熊雨雯)8月9日至10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及《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涴市镇长江岸线复绿、生态修复整治现场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涴市镇、八宝镇、稻谷溪湿地公园、松滋市船舶垃圾污水港口接收专用码头,调研长江岸线复绿、码头整治、生态修复整治、水生态保护及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情况。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我市“两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并征求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船舶垃圾污水港口接收专用码头
“两法一例”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突出长江生态环境修复,聚焦乡村振兴,持续推进长江保护法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全面有效实施。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应军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履职担当,将此次执法检查作为一项大事要事来抓,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两法一例”梳理问题清单,立足以查促改、边查边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善于借力发力,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氛围;突出实际抓好落实,履行好河湖长制,抓好源头管控,坚持不懈抓好禁捕、生态修复工作,强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形成合力,确保“两法一例”贯彻落实更具实效。
市领导覃文忠、刘艳、王红、黄元军、谢春雨、谭春霖参加检查活动。(编辑: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