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在“身边”

为满足广大市民就诊和健康服务需求,发挥好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市卫生健康局特向社会公布全市家庭医生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

市民朋友如出现下列情况可首选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或者联系所在辖区的家庭医生寻求帮助。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流血或流液、胎动异常;

针对出现的紧急医疗需求,请立即通过私家车或呼叫120救护车等方式到医院进行治疗,确有需要的可请求乡镇(街道)、村(社区)协助转诊。

全市各村、社区应协助落实对居家治疗感染者的管理,对有就医需求的协助就医,协助提供购药送药等服务。 

附件:松滋市乡镇(街道)家庭医生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请点击下图放大查阅)


(编辑:邓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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