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捧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金字招牌

(记者:熊雨雯)10月28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汪卫赴山东参加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济南年会,代表松滋捧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金字招牌,意味着我市在“五城同创”的征程上迈出坚实的一步。

据了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经中央批准,由生态环境部授予,用于表彰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市县的一项最高荣誉。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共有104个地区获得,其中湖北省6个,松滋是荆州市唯一也是首个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先后获评全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市、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湖北省森林城市等。2021年12月,我市获得省环委会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成为荆州首批被授予此称号的县市之一。

我市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更加协调有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编辑:邓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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