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疫规划程序
儿童年龄达到相应剂次疫苗的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小于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 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小于12月龄完成。
4. 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小于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2 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小于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小于3周岁完成。
7.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小于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小于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小于7周岁完成。
二、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小于18周岁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一)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二)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三)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四)具体补种建议可咨询医生。
(五)卡介苗疫苗补种原则:<3月龄儿童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到医院做PPD试验检查,结果为阴性,可直接补种;4岁以上不予补种。
三、其他疫苗
除了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外,还有流感疫苗、肺炎疫苗、水痘疫苗、EV71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疫苗,可以自费接种,以预防相应的传染病。
(来源:松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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