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名单,松滋+1

(记者 周明强)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选取部分县乡地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的通知》,决定选取33个县(县级市、县、自治县、旗)、74个乡(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湖北省2个县级市、5个乡(镇)入选。其中,我市榜上有名。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广泛普及,金松集团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我市公共充电桩覆盖面,为群众绿色出行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金松集团共投资280余万元,在松滋中心城区建设并运营汽车充电站26座,包括充电桩数120个,充电车位150个。在营的汽车充电桩年平均充电车次为4.1万次,年充电度数达85.4万度,对促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为更好满足居民两轮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金松集团投资约58.8万元,在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公共场所及单位办公楼等场所共建成投运自行车充电棚44处,充电口1274个。在营的自行车充电棚年平均充电车次15.9万次,年充电度数达14.8万度,极大地便利了居民出行。

金松集团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规划部署,全力做好充电桩建设工作,探索居住小区、老旧城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充电设施的建管模式,计划到2025年底建成公用充电桩1700个,助力我市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编辑:唐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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