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滋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云南边境及相关国家的通告
当前,举国反诈、全民防诈“防火墙”的构筑日益坚固,国家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在国内难以立足,便将目光投向缅甸、柬埔寨、泰国、菲律宾、老挝、马来西亚、阿联酋、土耳其等国家,欲以非法手段出境后,继续在境外从事犯罪活动。为坚决遏制松滋籍人员非法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进一步防范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松滋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云南省德宏州、临沧市、普洱市或西双版纳州等边境地区,以及缅甸、柬埔寨、泰国、菲律宾、老挝、马来西亚、阿联酋、土耳其等相关国家。如有紧急情况确需前往的,须提供出差证明、旅游协议书、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有效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并提前三天向户籍地辖区派出所报备,由辖区派出所将相应证明材料上报松滋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否则将被强制劝返。
目前已在云南边境地区或滞留上述国家的松滋籍人员,系合法正当经商、务工、出差、旅游的请及时向松滋户籍地派出所报备,提供正当合理的证明材料,并承诺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将被强制劝返。因未提前报备、私自前往或在边境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云南边境公安机关国家移民管理部门等部门拦截或查处的,将按照松滋籍滞留缅北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严厉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其通风报信或作虚假证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举报非法偷越国边境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严惩偷越国边境行为及其组织、运输、协助、容留者,并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500到3000元的奖励。
举报方式:拨打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松滋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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