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陈协平,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建宁乡大田村(今盘塘镇莲蓬岗村陈家湾)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参加南昌起义。先后任中共湘西特委委员、红四军党代表、红二军团第四师政委。
人物生平
1903年12月21日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26年赴广州中国国民党政治讲习班学习,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学习结业后到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周恩来身边工作,任上校干事。同年7月参加北伐,任国民革命军前敌总指挥部政治部宣传股股长。1927年6月,随贺龙参加南昌起义。10月,任中共湘西特委委员,组织武装暴动。暴动失败后,1928年12月协助贺龙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任秘书长,负责全军党务。1929年1月,任中共湘鄂西前委秘书,后改任宣传委员。2月,任中共鹤峰县委书记。4月,任红四军党代表。1930年7月,任红二军团第四师政委。1932年9月中旬,随独立团回师支援洪湖途中,被“肃反队”以“改组派”罪名逮捕秘密“处决”,时年29岁。1950年,中共中央给陈协平彻底平反昭雪。
【来源:《中国共产党桃源历史(1921—1949)》,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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