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魏明敏)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近日,城关市场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
6月20日,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仍有经营者在使用“生鲜灯”,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整改到位,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
下一步,该所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食用农产品使用生鲜灯的监管,防止个别经营者心存侥幸而出现复用“生鲜灯”的问题,用实际行动守护和捍卫高安食品安全。(编辑:唐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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